关于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0、23、24、46子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的公示

2024/10/21刘炜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0、23、24、46子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0子项名称: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燕川湿地、潭头河湿地、排涝河湿地工程

23子项名称: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燕罗片区排涝工程

24子项名称:山门社区第三工业区排涝泵站工程

46子项名称: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恢复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松岗街道、燕罗街道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排涝工程、湿地工程和恢复工程等。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工 18810921055

附件: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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