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意见》 已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市法制办认可

2015/08/07管理员

由我司负责起草的《深圳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意见》经过基础资料收集、借鉴国内先进省市涉河建设项目技术管理经验、内部多次研讨、全市范围内征求意见、多次征求并听取市水务局意见、专家咨询及专家评审,于2015年7月获得市法制办认可,即将公布。

《深圳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意见》是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涉河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河道和海堤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前期、施工及运管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规定。

涉河建设项目是指在本市河道和海堤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跨河、穿河、临河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码头、涵闸、隧道、管道、线缆、取水口、排水口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河道和堤岸安全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或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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