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食品安全快检车快检室 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0/04/14管理员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食品安全快检车快检室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服务期限: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1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快检车服务
快检车人员和车辆配置一览表
快检车(辆) |
2 |
跟车检验人员(抽样人员)(人) |
8 |
快检批次(批) |
约4800批次/年 |
定量抽检批次(批) |
144批次 |
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
平均每周不少于8次开展现场快检+宣传活动 |
(1)车辆配置要求
a.数量要求:鹅埠镇、鲘门镇各配备1辆符合要求的食品快速检测车,共2辆。
b.车型选择:根据市食药安办《“一街道一快检车”建设工作指引》的要求,快检车统一要求为以本田奥德赛为基础改装的“简单快捷型”快检车(允许租赁),所有车辆的车牌均为粤B车牌。
c.车辆配置和改装: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快速检测车需按照市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统一车辆配置和改装(详见附件1)。证明文件:①若为自有车辆,需提供有效且信息符合的车辆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扫描件;②若为新购置车辆,需提供采购合同及购车发票;③若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且信息符合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扫描件。
d.车辆保险、油、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中每辆车需购买保险金额为100万元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
(2)人员要求
a.每辆快检车需配备4名大专或以上学历,并经过食品快检业务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
b.每辆快检车配备的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一人持C1或以上驾照并有一年实际驾龄,可确保快检车正常运行。
c.购买公众责任险和员工的人身意外保险,赔付金额不少于100万。
(3)工作内容
a.服务期内,快检车由采购方统一管理和调度,用于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和抽样、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应急支援等工作;
b.快检任务:每辆快检车需配备与检测任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每年检测约2400批次(采购方会根据需要调整快检车和快检室的任务比例),快检品种比例由采购方统一调配(可参考蔬果:禽畜产品:水产品:食品的检测数量大致比例3:3:2 :2),一个样品为一个批次,具体检测项目由采购方视情况选择。参考检测项目详见附件2。
c.定量抽检任务:根据采购方统一调配,完成每间快检室每年72批次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定量抽检任务,包括执法抽检和阳性转定量比对。
d.宣传工作:快检车在开展现场快检的同时,应携带宣传资料,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中标供应商每季度及时更新并制作4-6个易拉宝,进行宣传展示。
2、快检室服务
快检室人员及指标一览表
快检室数量(个) |
2 |
快检室工作人员(人) |
8 |
快检批次(批) |
约2400批次/年 |
定量抽检批次(批) |
72批次/年 |
宣传活动 |
30场/年,包括食品安全市民体验、科普宣传、公益讲座等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活动 |
(1)设施设备及试剂要求
a.根据食品监管特点和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具有为两个镇的快检室独立提供满足食品安全管控所需的快速检测的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宣传设备及必要的辅助器具(仪器、办公、宣传设备及辅助器具的产权归供应商所有)。
b.中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快检室的仪器、办公、宣传设备(详见附件3,包括但不限于此)。
(2)人员要求
a.每间快检室需配备4名大专或以上学历,并经过食品快检业务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确保快检室工作人员具有完成监督抽检的能力。
b.中标机构需承诺,当快检室的人员不能满足采购方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宣传等工作时,能够另外调配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工作人员。
c.购买公众责任险和员工的人身意外保险,赔付金额不少于100万。
(3)工作内容
a.在采购方管理下,开展接待群众、快速检测、食品安全宣传、配合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及其他辅助性工作等。
b.快检任务:每间快检室每年完成总量不少于1200批次(采购方会根据需要调整快检车和快检室的任务比例)的快检任务,快检品种比例由采购方统一调配(可参考蔬果:禽畜产品:水产品:食品的快检数量大致比例3:3:2 :2),参考检测项目详见附件2。
c.定量抽检任务:根据采购方统一调配,完成每间快检室每年36批次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定量抽检任务,包括执法抽检和阳性转定量比对。定量抽检报告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完毕,应急事件定量抽检报告则需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完毕。中标供应商应具备定量抽检相应资质,并具备定量抽样、检测能力(不得外包至其他机构)。定量检测具体品种和项目由采购方根据需要另行指定。
d.宣传工作:每间快检室需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每间快检室每年不少于15场宣传活动。
e.按照采购方要求定时定点接受市民免费快检活动。
f.中标供应商应制定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化学试剂等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和使用均应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试剂耗材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废弃物应回收统一处理;中标供应商应在相关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性提示标识;非快检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检测区操作现场,并确保进入检测区人员的人身安全;快检室走廊、楼梯、出口必须保证畅通。
g.中标供应商须制定应急预案,当出现安全事故或对实验室人员和环境产生危害时,能及时 响应。
h.定期向区食药安办项目协调小组发送周报、月报、季报等信息,并负责应急专项数据的收集和报送。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食品检测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七、供应商报价: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1)快检车运营服务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快检车改造及运营费用(含租赁、油费、维修等车辆使用相关的所有费用)、快速检测费用(含购样费)、阳性样品定量检测费(按3%快检阳性检出率计算,含购样费)、人员费用(含社保、五险一金)、其他费用(如口罩、手套等耗材费用)、法定税费以及合理利润等。
(2)快检室运营服务费用包含快速检测费用(含购样费)、阳性样品定量检测费(按3%快检阳性检出率计算,含购样费)、人员费用(含社保、五险一金)、宣传培训费、设施设备费、固话网络费、水电费、办公耗材费等费用(报价单需详细列明)。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1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汕监管局:sssyz@mail.amr.sz.gov.cn
3.供应商报价供采购人市场摸底使用,不作为正式的采购方式。
八、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1日止。(公布当天不算)
九、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
地 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仁和楼2号楼413
联 系 人: 何媚
电 话:0755-22101859
手 机:15986658038
投诉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
投诉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