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询价公告
2019/08/09管理员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背景
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水计〔2019〕610号)、《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做好各区(新区、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深水计〔2019〕625号)要求,结合区管理委员会对“十四五”规划的有关部署,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加速建成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中心和现代化国际滨海智慧新城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分析当前水务工作问题、成效和不足,明确规划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坚持建管并重,管理和治理并行,继续补短板、提标准、优服务,提出需纳入全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和重大事项,评估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预期实施效果以及实施保障措施等。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含鹅埠、鲘门、小漠及赤石四个镇,共计468.3平方公里。
(四)规划主要内容
1.资料收集
全面收集有关水务建设的统计资料和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以及正在编制和编制完成的相关城市发展综合规划及专项规划,水务建设项目有关前期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资料等,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和规划,为现状分析评价提供资料基础。
2.水务发展现状分析
依据收集的水资源、供水、防洪、节水、排水、三防、海绵城市、水土保持、水务能力建设等方面资料,分析评价水务发展工程建设及管理现状,为科学制定发展目标提供依据。
3.“十三五”规划建设情况总体评价
(1)分析评价“十三五”规划建设成就
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建设情况,分析评价“十三五”实施过程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的改进建议。
(2)分析评价水务发展总体情况及存在问题
认清合作区水务发展所处的阶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源,为制定“十四五”发展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水务体制机制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4.“十四五”水务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求分析
(1)“十四五”水务发展面临的形势分析
研究中央、省、市的相关政策和新时期水务工作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新理念,研判水务工作定位,分析我区“十四五”时期水务工作的大环境和新形势。
(2)“十四五”水务发展的需求分析
根据“节水优先、系统治理、空间均衡、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理念,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当前区域发展定位和水务发展目标,通过分析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的需求,分析研究未来五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供水安全、水环境治理(长治久清)、防洪安全和水生态保护、水文化等方面的需求,科学谋划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六水文章,为制定水务发展目标提供依据。
5.“十四五”水务发展总体思路与发展定位
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现状和区域发展定位,分析有利条件和主要制约因素,因地制宜,深入研究,提出水务领域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定位。研究水务体制机制深入改革方向与管理的思路、策略。
6.“十四五”水务发展目标与指标研究
(1)总体目标的确定
建立与深汕特别合作区区域发展定位相匹配的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力争在水资源保障、水安全保障、防洪减灾、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及水行政管理等方面夯实提升。
(2)指标的确定
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水务发展现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务发展的需求分析预测,按照全面和重点、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原则,确定“十四五”期间水务发展的具体指标,包括定性与定量指标,指导水务工作。
7.“十四五”水务发展主要任务
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建设状况和国家、省和市对水务工作的新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按照制定的“十四五”目标和总体思路,明确水治理、水安全等的工作方向,构筑“数字化、标准化”的信息格局,提出相关工程、制度和政策等措施,积极解决水资源保障、洪涝灾害、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管理薄弱等问题,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全面深化水务发展改革与管理。
8.规划实施计划和投资规模估算
根据规划建设任务的轻重缓急、工程进展、资金安排等情况,提出规划工程的实施计划与安排。根据分期实施计划,结合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和有关规划成果,按年度进行投资估算,分析可能的投资来源。
9.“十四五”水务发展保障措施制定
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财力保障、技术保障、人才保障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十四五”水务发展的保障措施。
(五)预期成果
1、服务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
2、规划成果
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报告。
附表:
附表1-1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三五”期间防洪(潮)及河道治理工程一览表
附表1-2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三五”期间排涝工程一览表
附表1-3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三五”期间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一览表
附表1-4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三五”期间水资源开发利用输配水工程一览表
附表1-5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三五”期间城市供水水厂工程一览表
附表1-6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三五”期间水污染治理建设工程一览表
附表1-7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三五”期间水土保持与水资源保护工程一览表
附表2-1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防洪及河道治理工程一览表
附表2-2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排涝工程一览表
附表2-3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水资源工程一览表
附表2-4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城市供水工程一览表
附表2-5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水污染治理工程一览表
附表2-6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水土保持与水资源保护工程一览表
附表2-7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水务能力体系建设一览表
附表2-8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三五”期间结转项目及投资一览表
附表3-1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防洪(潮)排涝及河道治理工程分年度投资计划表
附表3-2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及分年度投资计划表
附表3-3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城市供水安全工程及分年度投资计划表
附表3-4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水污染工程项目及分年度投资计划表
附表3-5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水土保持与水资源保护工程及分年度投资计划表
附表3-6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水务能力体系建设及分年度计划表
附图:
附图1: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行政分区图
附图2: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水系图
附图3: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赤石河流域防洪及河道治理规划图(3-1)
附图3: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治涝工程规划图(3-2)
附图4: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图
附图5: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城市供水布局规划图
附图6: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理厂规划分布图
附图7: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赤石河流域污水管网分布图(7-1)
附图7: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鲘门片区污水管网分布图(7-2)
附图7: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小漠片区污水管网分布图(7-3)
附图8: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水土保持“三区”划分图
附图9: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规划分布图
其他必要图件。
3、成果验收
规划大纲、规划报告经需征求意见完善修改后,通过专家评审,规划成果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审定后发布。
五、注意事项:
本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
七、供应商报价: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5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cjjquan@163.com
2.供应商报价供采购人市场摸底使用,不作为正式的采购方式。
八、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自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5日止。
九、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联系人:苗小波
电话:0755-22108333转8153
手机:13058139211
邮编:518200
投诉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
投诉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