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深汕公安”新媒体运营维护及宣传推广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2019/06/12管理员
一、采购项目编号:SSZX2019-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深汕公安”新媒体运营维护及宣传推广服务项目采购
三、项目概况:(核心是采购需求要详实、清晰、明确,建议由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成果要求等部分构成)
为充分展现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中心工作、特点、定位、规划等重要内容,让民众能通过新媒体平台的内容了解合作区政法工作,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分局拟于近期就新媒体平台“深汕公安”代运营维护及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实施采购。
(一)“深汕公安”新媒体代运营客户端种类
“深汕公安”微博、抖音号,未来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可增设其他新媒体平台官方号。
(二)需由供应商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由我分局指定专职民警,与专业运营团队指定的专职编辑进行沟通,制定每次推送的内容选题,并由专业编辑对派驻人员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避免政治差错、文字疏漏。实行“先审核、后发布”机制,运营团队在发布之前,必须通过我分局审核后再予以发布,我分局负责对所有发布内容保有最终的审查权和发布权。
信息发布时限:一般活动信息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发布,重大活动信息在活动结束后3时内发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专业运营团队在我分局的直接指导下工作,确保“深汕公安”微博、抖音号的正常更新及维护。
3.在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以及公安工作重要节点(如国家禁毒宣传日、警营开放日、各类专项行动等),运营团队应提前参与每期活动主题制定、创意及内容策划、技术支持等,此项工作由专业运营团队负责,派驻人员负责对接工作;
4.派驻两名人员入驻深汕公安分局,派驻人员由深汕公安分局统一管理和调遣。
派驻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维护“深汕公安”微博、抖音号的日常运营,包括日常内容制作、发布,工作动态更新,菜单栏的完善,后台粉丝互动等;
2)负责收集分局各单位以及合作区有关单位每日报送的信息,制作成工作动态提交我分局审核;
3)我分局公安内网主页信息的更新、维护和管理;
4)负责我分局重要会议、各类专项行动、主要领导公务活动、各类宣传活动等信息稿件的采写;
5)其他临时交办事宜。
5.完成“深汕公安”微博、抖音号以及向各类媒体发布的信息日常采编与发布。
6.新媒体的发布内容主要聚焦深汕公安的中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分局领导日常工作活动、典型案件侦破、日常交通与治安管理亮点、警示教育案例、便民服务等。此外,结合深汕公安的特点,联系其他政法单位,在“深汕公安”转载其他政法系统对深汕有关的政法类信息,与其形成互动。
7.我分局新媒体采访与发稿篇数灵活机动,首先保障完成我分局主要领导参与的局内政务稿件(包括局领导参加合作区管委会的相关活动)、其次是公安工作中的大件事、最后是一些典型案例、便民服务、警察故事以及其他政法系统的稿件。上述内容发稿篇数不限,根据分局工作需要而定,但每月确保策划及采编“深汕公安”微博号原创发稿不低于16篇、抖音号原创发稿不低于8篇。
8.协助深汕公安建立基层单位通讯员、网评员队伍,培训基层单位通讯员的新媒体素养,为分局的宣传储备人才队伍。
9.承担深汕公安分局本身新媒体以外的对外宣传工作的策划、统筹、稿件采写与联系发布。每年度策划一至两个有影响的新闻专题,合同年度内对外发稿不低于20篇次。在省级新媒体(例如南方日报“南方+”、羊城晚报“羊城派”、南方都市报新媒体“大件事”等)原创发稿不低于6篇、深圳本地媒体(包括不限于深圳特区报读特、深圳商报读创、晶报APP、晚报ZAKER、深圳广电集团壹深圳原创发稿不低于12篇次、其中广东电视台不少于1次、深圳广电集团的节目频道不少于2次新闻报道。
10.对于我分局对外的报道,协调凤凰网、腾讯网、新浪网、中国网等影响力较大的综合门户网站或其手机端进行转载、加大对外传播影响力。转载篇数合同期间不低于20篇次。
11.舆情分析与管控协助。每月将月度内我分局自媒体及其他媒体发布的稿件,包括篇数、图片量、发稿媒体名称等统计造表、报送分局领导。每季度作一次季度总结,除总结发稿篇数外收集互联网上与分局有关的信息,进行分析,提出舆情热点及注意事项供分局领导参考。一旦出现重大舆情,协助分局进行相关舆情的管控。
12.协助我分局加强与深圳市局公关处的联系,加强与公关处各部门的互动,力争取得深圳市局公关处对分局宣传工作的更多支持。
13.协助我分局加强与汕尾地区媒体(包括自媒体)的关系。
14.为我分局加强警察公共关提出有益建议,年度合同期内协助分局策划一两次有影响和意义的加强警察公共关系的活动。
15.围绕我分局的中心工作,根据我分局自身工作要求开展有关宣传工作。
主要工作指标量化表如下:
序号 |
事项 |
完成目标 |
备注 |
1、 |
派驻两名全职工作人员入驻深汕分局 |
负责分局及其它政法系统的日常新闻素材的采编。完成“深汕公安”微博、抖音号等新媒体的基本采编与维护。负责分局领导日常活动随人采访,完成分局对外的媒体发布通稿的起草。 |
人员长驻分局由分局管理。 |
2、 |
指派两名资深人员协助策划与对接 |
协助分局完成对外宣传、新媒体宣传等的重大选题策划。 |
时刻与分局保持联系,每周平均至少来一次分局,有重大活动及题材时赴分局协助宣传。 |
3、 |
新媒体发稿篇数 |
“深汕公安”微博号原创发稿不低于16篇、抖音号原创发稿不低于8篇。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写相关题材 |
4、 |
官方新媒体发稿篇数 |
年度内策划一至两个有影响的新闻专题,官方权威新媒体发稿总篇数不低于20篇。其中省级不低于6篇、本市级不低于12篇。其中广东电视台新闻一条,深圳广电新闻不少于2条 |
省级指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的新媒体。 |
5 |
门户网站原发或转载 |
在风凰网、新浪、腾讯等知名综合门户网站发原创及转载“深汕公安”新媒体及其它媒体刊发深汕公安稿件不低于2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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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报道队伍建设 |
协助建立基层单位通讯员队伍、培训基层单位通讯员的新媒体素养。 |
各直属机构及派出所挑一至两名人员进行培训。 |
7 |
舆情分析与管控 |
关注互联网有关深汕公安的舆情信息,及时掌握互联网舆情动态,每月总结一次分局新媒体及其它媒体对深汕公安的报道情况,并形成报告上报分局领导、每季度总结撰写季度总结报告,年底进行总结。如遇重大舆情,协助分局进行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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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协助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
一、对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提出有益建议,每年策划一两次加强警察公共关系、提高警队形象的活动。二、组建各大媒体负责对接深汕公安的记者微信群、方便沟通与新闻发布。三、与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地区的自媒体建立联系并适时进行互动。 |
(三)预期实现目标
1.加强策划,围绕合作区以及市公安局中心工作、深入挖掘有价值的新闻素材,根据各个新媒体的功能精准的进行编发推送。
2.对重点的有影响的题材,除在分局自身的新媒体报道外,向包括省、市各级媒体进行推荐,扩大传播影响力。
3.加强与深圳、汕尾自媒体及自媒体大V的联系,协助深汕公安建立好良好的媒体关系。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向我分局为派驻的两名常驻人员招聘条件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类型为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传媒类。
2. 供应商向我分局为派驻的两名常驻人员由我分局管理,服从我分局工作安排。
(五)服务期限:一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文件);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上三项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9日期间将报价单(含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新媒体平台推广、服务政府部门的案例及业绩并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推广方案)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ssgafj@ga.sz.gov.cn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不作为采购方式。
3.本公告期限: 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sszx.com/),在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八、联系方式
1.询价平台机构
单位: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座307
邮编:518000
传真电话:0755-22385900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大百汇科技园
项目联系人:李涵睿
联系方式:18938089861
3.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楼1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