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地质灾害巡查项目询价公告

2019/04/22管理员

一、采购项目编号:SSGZXC-028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地质灾害巡查项目

四、采购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约1年(初步拟定为2019-52020-5,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项目研究内容

1.汛前排查

1)在汛前(一般为3月份)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建筑边坡及其它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集中进行地毯式排查。通过排查确定合同期内需进行日常巡查的隐患点、在汛期需重点检查的隐患点范围。

2)对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排查。

3)对上一年度已完成治理、危险性降低的并纳入群测群防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进行梳理给出详细技术结论。

4)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协助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计划并制作深汕特别合作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进展动态图。

2.日常巡查

1)根据汛前排查的结果,对重要隐患点的变形、破坏情况进行适当的简易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出应急措施和防治建议。

2)与责任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及区相关部门定期联系,了解近期(通常情况下为15天)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和治理进展。

3)协助甲方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提供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治理、应急处置等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4)建立、健全与各隐患点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网络,做到定期沟通、回访,及时掌握各隐患点的防治情况。

3.应急调查

1)在接到灾险情报告后第一时间派出技术专家赶赴现场,提供隐患点相关资料,协助甲方对灾情、险情的成因、规模进行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协助开展应急抢险,并及时提交书面应急调查报告。

2)协助甲方对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现场提供应急处置防范对策、措施和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3)在台风、暴雨、连续降雨和节假日期间做好专家24小时值班安排并提交甲方,确保随叫随到。

4.技术咨询

1)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思路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甲方配合区牵头部门制定深汕特别合作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

2)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委托有关技术单位所提交的危险性评价、勘查、设计等有关技术工作方案、工作预算和相关资质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协助甲方做好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隐患点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并出具技术性报告。

4)根据甲方调研工作要求,协助开展调研工作,提供调研资料、技术咨询服务。

5)协助甲方开展其它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如地质遗迹保护区划定与申报、地下水环境管理、地下空间利用等相关工作。

6)协助甲方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及引发责任人认定工作。

5.为满足巡排查及应急抢险相关人员工作装备需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届时市场实际价格,配备可以保障人员在强风、暴雨、夜间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应急物资。采购若干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反光胶锥筒、警示带、雨裤、雨鞋、防风雨伞、防水手电、防水雨布、地质包、网络通讯设备、GPS、铁锹、登山鞋、手机防护套等。应急物资具体种类和数量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及届时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需满足本项目地质灾害巡排查及应急抢险相关人员(约20人)工作装备需求。

6.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及要求开展其它工作,如代送文书、配合甲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时提供专家现场咨询等。

(二)需求

深汕特别合作区辖区面积468.3平方公里(陆域面积),目的是查明深汕特别合作区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地层岩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地质灾害类型、发育特征、分布规律及形成机制,需要对合作区现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的点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工作,查明地质灾害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等,为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等工作提供基础地质依据,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中标供应商按要求编制方案文本、图件和附件,对采购服务质量保障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成果由招标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

4、具有地质灾害评估甲级资质;

七、供应商报价: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423日至2019428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1132605857@qq.com

2.供应商报价供采购人市场摸底使用,不作为正式的采购方式。

八、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423日至2019428日止。(公布当天不算)

九、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1号楼2

联 系 人: 任晓乾

    话:0755-22108502

    机:13530083169

    编:516600

投诉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

投诉电话:0755-22108333807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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