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集中供冷经营权授予、运营、监督管理等机制研究中标公告
2017/10/10管理员
我司组织实施的前海合作区集中供冷经营权授予、运营、监督管理等机制研究(项目编号:QHCG2017001)已完成评审及定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及其报价
A包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报价(元) |
1 |
中节能城市节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
1300000.00 |
2 |
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
1300000.00 |
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
1288000.00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
A包 |
投标供应商 |
资格审查情况 |
1 |
中节能城市节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2 |
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三、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A包 |
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
1 |
中节能城市节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
2 |
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
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
备注:排名不分先后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
A包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1 |
中节能城市节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
五、项目评审专家
项目评审专家 |
1、李蓉; 2、邹恒波; 3、王正先; 4、姜连馥 5、黄富鑫 |
本公示期限为三天(日历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司提出。招标机构联系人:赵伟杰;联系电话:0755-22385923/13925204805。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