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镇兆龙社区新丰三经济合作社(东成大道159号)“工改工”宗地新建项目1#厂房(第3次)中标公告

2025/03/27

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需求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兆龙社区新丰三经济合作社

工程名称:

小榄镇兆龙社区新丰三经济合作社(东成大道159号)“工改工”宗地新建项目1#厂房(第3次)

第一中选单位:

广东常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12308075.15

第二中选单位:

中山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12653830.74

第三中选单位:

广东天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13152333.71

建设规模:

项目专线生产高档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等。建设总装车间、生准车间、技术中心等,建筑面积18095.43平方米,占地面积7596.6平方米,本次招标为1#厂房施工,建筑面积9344.53平方米。中介预算费用约20390265.04元。

层数/幢数:

/

结构形式:

/

工期要求:

27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期:

202503271730分至202503301730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03301730分前向中山市小榄镇兆龙社区新丰三经济合作社反映。

联系人:梁文标

联系电话:13590717543

1、投诉人必须是竞投人或竞投项目或者竞投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投诉方式:以书面方式投诉。投诉书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及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代表(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⑦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山市小榄镇兆龙社区新丰三经济合作社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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