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2/12/15招标管理员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SZX2022-3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7日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评标信息”中的以下内容:
4 | 投标人上年度工作绩效 | 10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在2019年—2021年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绩效评估中: 有一次等级为A或分数≥900的得10分; 有一次等级为B或800≤分数<900的得6分, 有一次等级为C或700≤分数<800的得2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材料:以深圳市民政局公布的《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为准。 |
更正为:
4 | 投标人上年度工作绩效 | 10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在2019年—2021年副省级市及以上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绩效评估中: 有一次等级为A或分数≥900的得10分; 有一次等级为B或800≤分数<900的得6分; 有一次等级为C或700≤分数<800的得2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副省级市及以上市民政部门公布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绩效评估结果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或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评估结果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无效。 |
6 | 标准化建设 | 10 | 专家打分 | 一、有纳入深圳市民政局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的,每有一次得5分,最高10分; 二、未纳入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但自2021年起,参与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由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出具相关证明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 以上得分不累计。 证明材料:提供深圳市民政局发布的标准化试点名单公示文件,或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出具的参与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无效。 |
更正为:
6 | 标准化建设 | 10 | 专家打分 | (1)有纳入副省级市及以上市民政部门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的,每有一次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未纳入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但自2021年起,参与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由副省级市及以上市民政部门、副省级市及以上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出具相关证明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证明材料:提供副省级市及以上市民政部门发布的标准化试点名单公示文件,或副省级市及以上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出具的参与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无效。 |
7 | 本地化服务 | 8 | 专家打分 | 投标方的办公场所,在深圳市南山区且面积≥100㎡的得8分,在深圳市南山区且面积<100㎡的得5分,在深圳市内南山区外的得2分,如投标方在上述地区均无办公场所,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在深圳市南山区设立办公场所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证明材料:办公场所为投标方所有的,提供有效的房产证;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出具的有效的房屋使用许可证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能证明在上述地区有办公场所的材料复印件及承诺函,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无效。 |
更正为:
7 | 本地化服务 | 8 | 专家打分 |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的得4分。 证明材料:分公司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加盖机构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承诺函)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无效。 |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15日
经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已重新上传,请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5-26528513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201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1:周潇
手 机:15571812460 邮箱:1034264163@qq.com
联系人2:李夏冰
手 机:15815558585 邮箱:349010520@qq.com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