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气体实验室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项目采购公告

2018/05/25管理员

1. 招标条件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气体实验室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项目,招标方(招标人)为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1) 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50号深圳水务集团水质监测站。

2) 招标范围:气体实验室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套(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培训),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

投标人必须是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制造商或制造商同一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本次投标。同一投标人不能重复参与本次投标,没有提供有效业绩的投标人,均作废标处理。

2)制造商20151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所投产品气

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供货业绩(投标人自有或所投品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以及相应的用户证明复印件(尽量提供),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

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 5 25 日至2018 6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63号深水楼502室)。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资料。

4.4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符合第4.3款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6 14 9: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63号深水楼5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相关信息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szsszx.com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远疆

电  话:13502810600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甘晓波/陈佛威

电  话:0755-22385934    机:15815558572/13688812745

邮箱:ganxiaobo2010@163.com

    址: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63号深水楼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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