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施工总承包组招标的答疑、补遗
2017/11/28
管理员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招标人有权在规定时限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加以澄清或补遗、答疑,若本补遗、答疑书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答疑、补遗书为准。
针对各投标人疑问,就深圳市龙华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招标中施工总承包类市政工程组(SSZX2017-366)、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组(SSZX2017-367)、施工总承包类水利水电工程组(SSZX2017-368)招标文件中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评分表:
1、评分项目中关于“履约评价”中涉及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履约评价证明原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变更为“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且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的所有相关履约评价证明原件,必须提交招标机构核查。”
2、评分项目中关于“类似项目业绩”“履约评价”中“政府投资”指: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居民小区、股份公司等)。出具履约评价证明的单位必须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居民小区、股份公司等),但可以是建设单位的二级单位或使用单位等。
3、评分项目中“公司在深技术力量”里的涉及“专业中级职称”的,不要求提供“在深住房和建设局备案证明材料”。
4、评分项目中“公司在深技术力量”有效人员为:同时具备2017年8月、9月、10月份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社保参保证明的人员。
5、评分项目中“拟投入人员数量”中人数按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2017年8月、9月、10月份社保缴费专用收据中“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三个月人数的平均数四舍五入计数。
修改后的评分表详见附件。
二、关于投标文件格式
1、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投标人报名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都必须提供一份原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即可。
2、取消招标文件第26页“投标保函”格式。
3、关于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明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资料:1)公司基本帐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注:公司基本账户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转账的,须由公司一般账户转出并提供基本账户无法转账的证明材料。
4、取消招标文件第39页“投标承诺函”格式,承诺函格式以第28页的“承诺函”格式为准。
三、关于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开评标场地时间、地点变更
1、深圳市龙华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招标中施工总承包类市政工程组(SSZX2017-366)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4日14:00—2017年12月4日17:3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4日17:30
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4日17:30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观澜美术馆主会场(龙华区广场沿河路10号)
5)评标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6日
6)评标地点: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
2、深圳市龙华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招标中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组(SSZX2017-367)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4日14:00—2017年12月4日17:3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4日17:30
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4日17:30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观澜美术馆主会场(龙华区广场沿河路10号)
5)评标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6日
6)评标地点: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
3、深圳市龙华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招标中施工总承包类水利水电工程组(SSZX2017-368)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00—2017年12月12日11:0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1:00
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11:00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
6)评标地点: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市政工程组评分表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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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5分 |
1)投标人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3)其它情况的得0分; (以上评分子项不重复计分,若投标人在上述子项有多项能得分的,取得分较高项计分。须提供有效期内且按规定年检的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显示网址的认证认可监督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2 |
本地化服务 |
25分 |
1)投标人(不包括分支机构)注册地在深圳市的得25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分支机构注册地在深圳市的得18分;(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它情况得0分。 以上情况不重复计分,若投标人在上述子项有多项能得分的,取得分较高项计分。(注:所提供证明文件的注册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原件备查,如提供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或其他类型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双方公章,以说明两者法律关系) |
专家打分 |
3 |
类似项目业绩 |
10分 |
自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全国范围内政府投资(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居民小区及股份公司等)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业绩的: (1)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每个得1.5分; (2)10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每个得1分; (3)2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每个得0.5分; (4)上述业绩若为深圳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再加0.5分; (5)以上得分累计,最多得10分。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得分。 (注:政府投资”指: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居民小区、股份公司等);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关键页(包含施工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②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上述材料无法证明由政府投资,还须提供证明项目由政府投资的证明材料。) |
专家打分
|
4 |
履约评价 |
5分 |
1)投标人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且能得分的业绩能提供建设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居民小区及股份公司等,但可以是建设单位的二级单位或使用单位等。)出具的反馈意见为满意或优或良好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履约评价,每一个得1分,评价为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履约评价,每一个得0.5分;若上述履约评价为深圳市区域建设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不含社区及股份公司等)出具的,每一个再加0.5分。 2)以上累计得分,最多得5分。 投标人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的所有相关履约评价证明原件,必须提交招标机构核查。 |
专家打分 |
5 |
公司在深技术力量 |
15分 |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1人得0.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每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3)投标人具备公司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每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 4)投标人具备公司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每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5)以上得分累计,最多得15分。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1、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并提供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在深住建局备案证明材料。2、上述相关人员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八月、九月、十月)的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备查。3、同一人获得多个证书的,可以重复计分。以上证书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专家打分 |
6 |
拟投入人员数量 |
15分 |
按投标人拟投入人员数量横向比较: 1)拟投入人员数量最多的投标人,得15分; 2)其他投标人拟投入人数规模情况得分公式:拟投入人员数量得分=(拟投入人员数量/拟投入最多人数)×15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3)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得0分。 (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八月、九月、十月)的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投标人社保缴费专用收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2017年8月、9月、10月份社保缴费专用收据中“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三个月人数的平均数四舍五入计数。) 备注: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7 |
企业项目所获荣誉 |
5分 |
自201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公司承担的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 (1)获得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 (2)获得省部级奖项,每项得1.5分; (3)获得国家级奖项,每项得2分; (4)以上得分累计,最多得5分。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得分。 注:国家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相关的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省级奖项要求为国家部委或副省级以上政府或副省级以上的行业协会(学会);市级奖励要求为市政府或市级的行业协会(学会)。 (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包含施工内容、签字盖章页)、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励的,以获得的最高奖励计分。证明文件体现不清晰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8 |
诚信得分 |
5分 |
评审标准: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对投标人诚信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未出现不诚信情况且按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得5分。 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得0分。 |
专家打分 |
9 |
安全生产管理 |
15分 |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的证书复印件或证书扫描件,1分/人,此项最高得5分。 2)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证书复印件或证书扫描件,1分/人,此项最高得5分。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建筑业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证书复印件或证书扫描件,1分/人,此项最高得5分。 同一人员具备多项证书,不重复计分,以上证书纸质或电子形式均可,须在有效期内,且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或不能提供者得0分。 |
专家打分 |
注: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建筑工程组评分表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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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5分 |
1)投标人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3)其它情况的得0分; (以上评分子项不重复计分,若投标人在上述子项有多项能得分的,取得分较高项计分。须提供有效期内且按规定年检的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显示网址的认证认可监督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2 |
本地化服务 |
25分 |
1)投标人(不包括分支机构)注册地在深圳市的得25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分支机构注册地在深圳市的得18分;(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它情况得0分。 以上情况不重复计分,若投标人在上述子项有多项能得分的,取得分较高项计分。(注:所提供证明文件的注册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原件备查,如提供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或其他类型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双方公章,以说明两者法律关系) |
专家打分 |
3 |
类似项目业绩 |
10分 |
自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全国范围内政府投资(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居民小区及股份公司等)的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的: (1)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每个得1.5分; (2)10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每个得1分; (3)2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每个得0.5分; (4)上述业绩若为深圳市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再加0.5分; (5)以上得分累计,最多得10分。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得分。 (注:政府投资”指: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居民小区、股份公司等);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关键页(包含施工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②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上述材料无法证明由政府投资,还须提供证明项目由政府投资的证明材料。) |
专家打分
|
4 |
履约评价 |
5分 |
1)投标人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且能得分的业绩能提供建设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居民小区及股份公司等,但可以是建设单位的二级单位或使用单位等。)出具的反馈意见为满意或优或良好的建筑工程类项目履约评价,每一个得1分,评价为合格的建筑工程类项目履约评价,每一个得0.5分;若上述履约评价为深圳市区域建设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不含社区及股份公司等)出具的,每一个再加0.5分。 2)以上累计得分,最多得5分。 投标人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的所有相关履约评价证明原件,必须提交招标机构核查。 |
专家打分 |
5 |
公司在深技术力量 |
15分 |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1人得0.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每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3)投标人具备公司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每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 4)投标人具备公司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每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5)以上得分累计,最多得15分。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1、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并提供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在深住建局备案证明材料。2、上述相关人员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八月、九月、十月)的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备查。3、同一人获得多个证书的,可以重复计分。以上证书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专家打分 |
6 |
拟投入人员数量 |
15分 |
按投标人拟投入人员数量横向比较: 1)拟投入人员数量最多的投标人,得15分; 2)其他投标人拟投入人数规模情况得分公式:拟投入人员数量得分=(拟投入人员数量/拟投入最多人数)×15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3)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得0分。 (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八月、九月、十月)的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投标人社保缴费专用收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2017年8月、9月、10月份社保缴费专用收据中“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三个月人数的平均数四舍五入计数。) |
专家打分 |
7 |
企业项目所获荣誉 |
5分 |
自201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公司承担的已完成的建筑工程类项目: (1)获得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 (2)获得省部级奖项,每项得1.5分; (3)获得国家级奖项,每项得2分 (4)以上得分累计,最多得5分。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得分。 注:国家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相关的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省级奖项要求为国家部委或副省级以上政府或副省级以上的行业协会(学会);市级奖励要求为市政府或市级的行业协会(学会)。 (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包含施工内容、签字盖章页)、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励的,以获得的最高奖励计分。证明文件体现不清晰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8 |
诚信得分 |
5分 |
评审标准: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对投标人诚信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未出现不诚信情况且按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得5分。 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得0分。 |
专家打分 |
9 |
安全生产管理 |
15分 |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的证书复印件或证书扫描件,1分/人,此项最高得5分。 2)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证书复印件或证书扫描件,1分/人,此项最高得5分。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建筑业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证书复印件或证书扫描件,1分/人,此项最高得5分。 同一人员具备多项证书,不重复计分,以上证书纸质或电子形式均可,须在有效期内,且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或不能提供者得0分。 |
专家打分 |
注: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水利水电工程组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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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5分 |
1)投标人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3)其它情况的得0分; (以上评分子项不重复计分,若投标人在上述子项有多项能得分的,取得分较高项计分。须提供有效期内且按规定年检的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显示网址的认证认可监督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2 |
本地化服务 |
25分 |
1)投标人(不包括分支机构)注册地在深圳市的得25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分支机构注册地在深圳市的得18分;(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它情况得0分。 以上情况不重复计分,若投标人在上述子项有多项能得分的,取得分较高项计分。(注:所提供证明文件的注册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原件备查,如提供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或其他类型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双方公章,以说明两者法律关系) |
专家打分 |
3 |
类似项目业绩 |
10分 |
自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全国范围内政府投资(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居民小区及股份公司等)的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业绩的: (1)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每个得1.5分; (2)10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每个得1分; (3)2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每个得0.5分; (4)上述业绩若为深圳市政府投资的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再加0.5分; (5)以上得分累计,最多得10分。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得分。 (注:政府投资”指: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居民小区、股份公司等);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关键页(包含施工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②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上述材料无法证明由政府投资,还须提供证明项目由政府投资的证明材料。) |
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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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履约评价 |
5分 |
1)投标人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且能得分的业绩能提供建设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居民小区及股份公司等,但可以是建设单位的二级单位或使用单位等。)出具的反馈意见为满意或优或良好的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履约评价,每一个得1分,评价为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履约评价,每一个得0.5分;若上述履约评价为深圳市区域建设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不含社区及股份公司等)出具的,每一个再加0.5分。 2)以上累计得分,最多得5分。 投标人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的所有相关履约评价证明原件,必须提交招标机构核查。 |
专家打分 |
5 |
公司在深技术力量 |
15分 |
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1人得0.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每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3)投标人具备公司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每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 4)投标人具备公司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每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5)以上得分累计,最多得15分。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1、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并提供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在深住建局备案证明材料。2、上述相关人员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八月、九月、十月)的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备查。3、同一人获得多个证书的,可以重复计分。以上证书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专家打分 |
6 |
拟投入人员数量 |
15分 |
按投标人拟投入人员数量横向比较: 1)拟投入人员数量最多的投标人,得15分; 2)其他投标人拟投入人数规模情况得分公式:拟投入人员数量得分=(拟投入人员数量/拟投入最多人数)×15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3)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得0分。 (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八月、九月、十月)的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投标人社保缴费专用收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2017年8月、9月、10月份社保缴费专用收据中“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三个月人数的平均数四舍五入计数。) 备注: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7 |
企业项目所获荣誉 |
5分 |
自201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公司承担的已完成的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 (1)获得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 (2)获得省部级奖项,每项得1.5分; (3)获得国家级奖项,每项得2分 (4)以上得分累计,最多得5分。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得分。 注:国家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相关的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省级奖项要求为国家部委或副省级以上政府或副省级以上的行业协会(学会);市级奖励要求为市政府或市级的行业协会(学会)。 (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包含施工内容、签字盖章页)、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励的,以获得的最高奖励计分。证明文件体现不清晰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8 |
诚信得分 |
5分 |
评审标准: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对投标人诚信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未出现不诚信情况且按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得5分。 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得0分。 |
专家打分 |
9 |
安全生产管理 |
15分 |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的证书复印件或证书扫描件,1分/人,此项最高得5分。 2)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证书复印件或证书扫描件,1分/人,此项最高得5分。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建筑业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证书复印件或证书扫描件,1分/人,此项最高得5分。 同一人员具备多项证书,不重复计分,以上证书纸质或电子形式均可,须在有效期内,且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齐或不能提供者得0分。 |
专家打分 |
注:1.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坝、堤、水闸、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建设、水电站建设、水泵站建设、水力机械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动化信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以及与防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2012)。
2.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