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街道鹅公岭等垃圾填埋场维护及管养服务补遗文件(一)
2017/10/09
管理员
各投标供应商:
一、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涉及反贿赂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17〕43号),平湖街道鹅公岭等垃圾填埋场维护及管养服务(招标编号:SSZX2017-262)招标文件内容有更新,特此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8页“评分细则表”项中的以下内容:
5 |
诚信情况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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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诚信管理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评分准则内容: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诚信管理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且不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且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没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且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供《诚信、履约情况承诺书》,本项得100%分数; (2)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或者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或者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供《诚信、履约情况承诺书》,本项均不得分。 |
|
2 |
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评分准则内容: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贯彻落实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17〕35号)的要求对投标人的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进行评审: (1)通过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得100%分数,否则不得分。要求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例外情况:如“诚信管理情况”一项不得分,则不论是否通过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本项均不得分。 |
修改为:
5 |
诚信情况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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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诚信管理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评分准则内容: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诚信管理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且不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且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供《诚信、履约情况承诺书》,本项得100%分数; (2)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或者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供《诚信、履约情况承诺书》,本项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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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履约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评分准则内容: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对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进行评审: (1)供应商履约评价未出现评价为“差“的情况且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得100%分数。 (2)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情况或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得0分。 |
二、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伟
电话:0755-22385923
手机:15013881212
传真:0755-22385993
三、其他本补遗文件未涉及内容不作调整。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