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部分机关单位送餐服务补遗文件(一)
2016/12/16管理员
各投标供应商:
一、经采购方确认,区部分机关单位送餐服务(招标编号:SSZX2016-296)招标公告的以下内容有更新,特此公告如下:
(一)“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项中的内容修改为: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从供应商资料库里查询本项目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注册状态,投标供应商注册状态无效的,将按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1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无须单独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证明文件: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伟
电话:0755-22385923
手机:15013881212
邮箱:466375141@qq.com
传真:0755-22385993
三、其他本补遗文件未涉及内容不作调整。
深圳市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