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华新区存量违法建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质疑的回复
2016/07/29管理员
关
各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投标质疑阶段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对供应商提出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一、供应商质疑问题1:
1、本项目属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项目",与此相对应的专业除了消防类之外还有安全类,目前国家承认的安全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生产培训教员等相关资格均属于安全综合类的证书,已经包括消防安全内容在内,应能满足本项目要求,所此,招标文件第一册中《评价体系内容》相关评分项应做以下修改:
(1)"项目负责人"中"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消防检测或评价类专业) 得3分",建议改成:"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工程、消防检测或评价类专业)得3分";
(2)"项目团队"中"其中具备2名……该项最高得15分。,,可增加一条:"具备安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安全生产培训教员的可视同具备以上相关职称可证书,每1名加1分,该项最高得15分。
2、"同类业绩经验"中"每提供一个得0.3分,满分9分"是否错误,应为"每提供一个得3分?”
答复如下:
本次招标所发布的有关文书,系经采购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反复多轮公示、论证、修改而来。文书制订过程中,采购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了广泛的社会调研,并由调研机构和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了多轮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针对上述质疑意见,招标文书中所确定的资格要求、评分标准等规定已经过多轮公示、论证,符合工作开展实际要求,该质疑意见一是无法定依据,二是无充分理由,不应采纳。
二、供应商质疑问题2:
对《深圳市龙华新区存量违法建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査工作供应商采购项目》)提供安全检测类或评价评估类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这一描述中的安全评估类进行质疑。事项依据:
(1)安全评价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资质认定,但安全评估国家和省没有明文规定需要进行资质认定,只需要有专业的安全技术服务资质即可。
(2)我公司变更〔备案)通知书上注明备案后需要审批的项目中没有安全评估。
(3)我公司营业范围上有"安全评估"业务,且我公司是在深圳市龙华新区安全生产协会(直管单位为龙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备案的专业安全技术服务公司,是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共事业局的常年安全生产体检和顾问单位,多次编制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编制、火灾隐患整治、专项安全评估、行业安全标准的起草〔如龙华新区锂离子电池、铝镁〔家具)粉尘、服装行业安全整治验收标准等)。也多次参加政府和企业相关部门的专项安全评估,均得到认可。要求: 认真分析此次招标中消防的业务要求,我公司在专业能力、服务经验和安全评估资质上,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求参加此次招标。
答复如下:
本次招标所发布的有关文书,系经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反复多轮公示、论证、修改而来。文书制订过程中,采购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了广泛的社会调研,并由调研机构和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了多轮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
质疑提出“安全评估国家和省没有明文规定需要进行资质认定,只需要有专业的安全技术服务资质即可”。国家有关部委已有对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有相关规定,例如公安部第129号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见附件)。招标文书“5.5.2 b 提供安全检测类或评价评估类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的规定是为了严格确保本次招标供应商的质量,此规定不涉及开展安全评估是否必须具备相关资质的问题。且如前所述,招标文书已经过多轮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符合工作开展实际要求。
综上,该质疑意见一是无法定依据,二是无充分理由,不应采纳。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