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幼儿园非集采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2024/11/06

 

项目概况

新庄幼儿园非集采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9_14__30_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MZX20241028035

2.项目名称:新庄幼儿园非集采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577,530.00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新庄幼儿园非集采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6.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预算对应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为长期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续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合同期满前二个月中标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申请续签下年度的合同,在配送货物折扣率不变的情况下经采购方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

7.长期服务项目说明:该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无

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自筹资金/%

11.采购计划编号:/

12.项目地点:深圳市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即: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文件之一: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投标人需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07日起至20241113日(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A座)。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1119140014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11191430

3.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A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241115日(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当日不计)起第7个工作日)17:30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六章、《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及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受理。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本公告中的相关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情况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龙豪小学新庄幼儿园

联 系 人:刘老师

    话:0755-23246005

    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同富工业区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麦舒群

    话:0755-29395688    机:13556822161  邮箱:495965943@qq.com

项目配合人:李夏冰

电话:0755-25164102  手机:15815558585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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