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荧光PCR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30
项目概况
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荧光PCR仪”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X2024-382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荧光PCR仪”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2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预算金额 (万元) |
01 | 1 | 荧光PCR仪 | 2 | 台 | 采购5台荧光PCR仪,保障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出口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能力和检测效率,提升深圳海关口岸动植检疫情防控、外来有害生物防范及濒危物种的鉴定识别能力,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 拒绝进口 | 90.000000 |
2 | 荧光定量PCR仪 | 1 | 台 | 60.000000 | |||
3 | 荧光PCR仪 | 1 | 台 | 130.000000 | |||
02 | 4 | 荧光定量PCR仪(数字PCR仪) | 1 | 台 | 245.000000 | ||
合计 | 52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包号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合同履行期限 |
01
| 1 | 荧光PCR仪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付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 |
2 | 荧光定量PCR仪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付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 | |
3 | 荧光PCR仪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付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 | |
02 | 4 | 荧光定量PCR仪(数字PCR仪)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付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分支机构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原件备查,且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如为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文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网站查询投标人信息,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售价:500元/份,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受理。
(2)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的相关网站,采购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情况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特别说明:
(1)本项目共2个包,包划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一、货物清单一览表。
(2)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各包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可选择1个包或2个包进行投标响应。
(3)评标委员会依次评审01包、02包。
(4)每个包由评标委员会推荐评标总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供应商作为候选中标供应商,每个包评标总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供应商作为对应包的中标供应商,01包排名第一的中标供应商亦可作为02包的中标供应商(兼投兼中原则)。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信息发布平台:
深圳海关门户网(http://shenzhen.customs.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szsszx.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755-84394179
采购人监督投诉电话:0755-843984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方式:庄晓琴0755-25165821/13688812350/Email:49817488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晓琴、李夏冰
电话:0755-25165821/13688812350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