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一级站(新建站)、二级站指挥调度系统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0
项目概况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一级站(新建站)、二级站指挥调度系统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X2024-345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一级站(新建站)、二级站指挥调度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487.35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87.35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具体详见“货物清单明细” | 1 | 批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宝安消防救援大队下辖的16个消防救援站和17个加强型分队的指挥调度系统设备购置。其中消防救援站主要包括指挥视频会议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加强型分队则除了指挥视频会议系统外,还包括投影设备、会议扩声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 | 不接受进口 |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付并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制造商必须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如分包,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仅供参考,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sydwfrxxcx/)、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提供人员情况表及人员开标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情况,加盖公章);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允许主要针对中小企业进行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售价:500元/份,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受理。
(2)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的相关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情况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消防救援队伍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受理单位:
联系人:财政部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sszx.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路51号
联系方式:曾工0755-2775443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方式:庄晓琴0755-25165821/13688812350/Email:49817488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晓琴、张伟
电话:13688812350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