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2024年度车辆燃油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01/31招标管理员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深圳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2024年度车辆燃油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深圳海关2024年度车辆燃油服务项目采购一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09.08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公开招标程序后,本项目无供应商参与投标。通过市场调查数据分析,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仅有一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01号中石化深石油大厦1楼、4楼、16至23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X2023-375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2024年度车辆燃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109.08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需求 |
1 | 深圳海关2024年度车辆燃油服务项目 | 1 | 项 | 为深圳海关机关本级、深圳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深圳市鹏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海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动植物病虫防治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提供加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成交供应商必须分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深圳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深圳市鹏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海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动植物病虫防治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响应的,需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原件备查,且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如为总公司参与响应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文件》,原件备查)。
②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有关规定,供应商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③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不允许转包。
⑦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及《廉政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采购文件发放的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于2024年02月01日起至2024年02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领取采购文件(外地供应商可电话咨询有关事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领取采购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4.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5.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响应文件响应。
6.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2月19日14:00至14:30。
7.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4:30。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会议室。
8.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19日14:30。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会议室。
9.其他
(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在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开标。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协商响应规定的协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响应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响应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协商的,可通过视频会议进行协商。
(3)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海关门户网(http://shenzhen.customs.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sszx.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再行电话通知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深圳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
联系电话:刘先生0755-84394179 采购人监督投诉电话:0755-84398457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电话:庄晓琴、李夏冰0755-25165821/13688812350/498174886@qq.com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