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2024年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的遴选公告
2023/11/03招标管理员
根据《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2024年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采用内部评选遴选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2024年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SZX2023-359
预算金额:人民币27万元。
采购需求: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通过内部遴选方式实施2023-2024年饮用水采购,项目总预算为27万元,配送范围:1个大队部、6个消防救援所、3个城市消防站、12个小型消防站,合计408人,(如有新增队站,采购单位须将新增队站及地点及时提供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桶装水、瓶装水的质量标准。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二、参评人的资格要求
1.参评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评选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评选,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评选)(如为总公司评选,则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评人公章;如为分支机构评选,则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评人公章、《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格式自拟)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注: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评选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评;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参评(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不允许转包,不接受分包(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现场领取
领取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招标代理部;
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参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3)参评人的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资料;
遴选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遴选文件售后不退;
领取联系人:庄晓琴;
联系电话:13688812350。
四、提交参评文件时间、评选时间和地点
评选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4时30分至15时00分。
评选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收取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乐年广场13B栋903;
收取联系人:庄晓琴;
联系电话:13688812350;
邮编:518000。
评选时间:2023年11月16日15时00分。
评选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乐年广场13B栋903。
五、对本次评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青兰一路7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85212119;
邮编:518000。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人:庄晓琴;
联系电话:13688812350。
深圳市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