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业务网核心网络安全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28招标管理员
项目概况:
深圳海关业务网核心网络安全设备维保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X2023-329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业务网核心网络安全设备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848147.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8147.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服务需求) | 备注 |
深圳海关业务网核心网络安全设备维保项目 | 1 | 项 | 对深圳海关8台核心交换机(包括板卡)和13台核心安全设备提供维保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硬件质量保修服务、软件许可维护服务、远程技术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现场巡检支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且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评估确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三年以此类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分包。
3.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6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7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售价:500元/份,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说明:1.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2.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
1.1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受理。
1.2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本公告“六、相关信息”中的相关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情况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信息发布平台:
深圳海关门户网(http://shenzhen.customs.gov.cn)
采购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szsszx.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海关信息中心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
联系方式:0755-84394179
采购人投诉电话:0755-84398457
采购人监督电话:0755-25592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方式:0755-25165821/13688812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晓琴、李夏冰
电 话:0755-25165821/13688812350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