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关区网络通讯费招标公告

2023/05/26招标管理员

项目概况:

深圳海关关区网络通讯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X2023-148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关区网络通讯费

预算金额:5095038.00元

最高限价:5095038.00元

采购需求:深圳海关关区网络通讯费,详见招标文件。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海关关区网络通讯费

1

提供深圳海关所需线路,线路包括:裸光纤 10 对芯,数字电路 45 条,互联网专线 3 条,互联网宽带20条,共计 78 条线路。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所有线路业务开通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服务期一年。该项目为一招三年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且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评估确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三年以此类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5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原件备查,且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如为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文件》,原件备查)。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

(6)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及《廉政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527日至2023年69,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选择邮寄报名的,报名单位请将报名资料原件邮寄到代理机构并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售价:500元/份

报名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均可。

说明: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受理。

(2)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本公告六、相关信息中的相关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情况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信息发布平台:

深圳海关门户网(http://shenzhen.customs.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szsszx.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海关信息中心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55-84394179

采购人投诉电话:0755-84398457

采购人监督电话:0755-25592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联 系 人1:庄晓琴

联系方式:0755-25165821/13688812350

Email:498174886@qq.com

联 系 人2:李夏冰

联系方式:0755-25164102/15815558585

Email:103426416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晓琴

电 话:0755-25165821/13688812350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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