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沙井消防救援站等七个中队红门影院设施完善及配套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4/29招标管理员
项目概况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沙井消防救援站等七个中队红门影院设施完善及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SZX2023-107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沙井消防救援站等七个中队红门影院设施完善及配套工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224,690.70元
最高限价:15,224,690.70元
采购需求: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沙井消防救援站等七个中队红门影院设施完善及配套工程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沙井消防救援站等七个中队红门影院设施完善及配套工程采购项目 | 1 | 批 | 2.配套工程1项。 | 不接受进口 |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系统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交货期是指调试验收完成并交付使用日期。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8.若独立投标,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必须同时满足1-7条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承担影院影音设备供货的企业承担,另一方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分包(分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且本项目属于预留部分份额(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建筑业。具体要求:
10.1若投标供应商不分包,须自身为小微企业(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并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2若投标供应商分包的,须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得低于60%,即不低于合同总金额24%),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多于3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提供的格式,并按格式要求盖章);②投标供应商或分包承担主体属于中小微企业的,须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30日至2023年5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份
报名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2023年5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
1.1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受理。
1.2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本公告“六、相关信息”中的相关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情况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sszx.com/)。
3.消防救援队伍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受理单位:
联系人:财政部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电 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银田路51号
联系人:管工
联系方式:0755-852928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联系人:庄晓琴
联系方式:0755-25165821/13688812350
Email:49817488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晓琴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