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采购(二)(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3/04/18招标管理员

货物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联系人处购买招标文件完成报名过程,并于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于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罗湖投资控股大厦B座3楼党群服务中心初心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YCG20230302

2.项目名称:货物采购(二)(第二次招标)

3.预算金额: / 元

4.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货物采购(二)(第二次招标)

1

详见招标文件


5.最高限价:

深圳市佳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采购,本项目招标货物数量为暂定,根据生产需要,具体采购数量以服务期内实际采购为准,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采购、运输、人工、货物的上货费、卸货到仓、售后服务、存储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

序号

产品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

单价上限

(元/吨)

年预估量(吨)

(仅供参考)

备注

1

聚丙烯酰胺阴离子1

分子量≥1800万,阴离子度27%-35%

7632

101


2

聚丙烯酰胺阴离子2

分子量≥1200万,阴离子度≥20%

5913

157


3

聚丙烯酰胺阳离子1

分子量≥1200万,阳离子度≥40%

14382

13


4

聚丙烯酰胺阳离子2

分子量1000-1200万,阳离子度45%-60%

14382

49


5

聚丙烯酰胺阳离子3

分子量≥1000万,阳离子度30%-40%

12825

32


6

聚丙烯酰胺阳离子4

分子量800-1000万,阳离子离子度≥25%

12600

14


备注:(1)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2)上表“年预估量”为暂定,根据生产需要,具体采购数量以服务期内实际采购为准。

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因合同终止向采购人主张责任或要求赔偿预期利益等损失。

7.供货地点:广东省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出具相关说明或环评批复等官方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处在《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名录中(提供未在《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名录中的截图,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起至2023年4月22日18:00(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发送报名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招标联系人根据邮件信息发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户 名:深圳市佳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汇款账户:752375503848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新秀支行

汇款时请备注“公司简称+ JYCG20230302投标”,以供核实查验。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5)《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6)招标文件成功支付的付款单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发送邮件至招标联系人处(招标联系人详细信息见下文)

注:曾缴纳过《货物采购(二)》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无需再次缴纳,提供付款单截图即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当天9时30分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9:30。

3.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罗湖投资控股大厦B座3楼党群服务中心初心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户 名:深圳市佳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汇款账户:752375503848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新秀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3年4月28日9:00(以网银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 JYCG20230302)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文件不清晰等原因导致招标人无法判断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真实性的,招标人有权视之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曾缴纳过《货物采购(二)》投标担保且未退回的投标人无需再次缴纳,提供有效缴纳凭证。

2.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投标人于2023年4月22日18:00前,将疑问函及相关质疑内容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邮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处,原件同步邮寄至联系地址,并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本网站信息,招标人在本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将答疑情况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本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深圳市佳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电 话:15116294074

邮 箱:2077162924@qq.com

八、附件

报名登记表:-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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