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四个街道消防救援所日常巡查电瓶车采购项目的遴选公告
2023/04/13招标管理员
根据《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四个街道消防救援所日常巡查电瓶车采购项目采用内部评选遴选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四个街道消防救援所日常巡查电瓶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SZX2023-104
预算金额:人民币24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4台巡查电瓶车,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货物供应和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天(日历日)内交货。
二、参评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现场领取
领取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招标代理部;
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参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3)参评人的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资料;
遴选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遴选文件售后不退;
领取联系人:庄晓琴;
联系电话:13688812350。
四、提交参评文件截止时间、评选时间和地点
评选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4月2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评选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收取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收取联系人:庄晓琴;
联系电话:13688812350;
邮编:518000。
评选时间:2023年4月24日10时00分。
评选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五、对本次评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深圳市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北山道155号;
联系人:卞工;
联系电话:13500258696;
邮编:518000。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联系人:庄晓琴;
联系电话:13688812350。
深圳市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