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茅洲河(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子项1、2、3、4-1、6)”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2024/08/28杨超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茅洲河(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子项1、2、3、4-1、6)”的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项目详称:子1:松岗街道燕川村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子项2:松岗街道塘下涌工业区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子项3:松岗街道塘下涌村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子项4-1:松岗水质净化厂再生水补水工程、子项6:宝安区松岗洪桥头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5日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工 1379897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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